释义 |
按《征缴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确定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不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由税务机关征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一个机构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必须统一合并征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已实行一个机构统一合并征收的,要按照《征缴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征收工作,规范征缴程序;原来由多个经办机构分别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在4月底之前确定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至迟从5月份开始实行统一合并征收,原来其他机构的征收职能移交给统一征收的机构,原来负责征收工作的人员实行统一组织调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征缴的衔接配合工作。 一、企业只交工伤保险可以吗? 不能。 1、现在的5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其中养老、医疗是主要的险种,已经不存在只交纳2险3险的情况了。而且工伤保险只能包含在社保中,如果你的工作性质容易产生工伤,那么一定要单位交纳,这部分不仅仅包括医疗费用,还有如果发生工伤后可能连带的其他补偿。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