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管辖权异议驳回怎么上诉
释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指定管辖后还需要出移送裁定吗
    指定管辖后还需要出移送裁定,当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上诉到法庭,法庭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有双方的证词,然后进行了相关的判决。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二、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有哪些
    诉讼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具体包括:提出主体必须为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审理阶段必须为一审阶段;且申请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怎样行使
    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行使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8: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