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六种职责 |
释义 | 1.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应急知识的人担当 2.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5.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2 安全管理 2.3动火作业 2.3.1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前,报告企业安全负责人审批,并取得动火作业证。 2.3.2凡可拆卸的设备、管道一律拆下并搬运到安全地区进行动火作业。在与密闭容器相连的管道上有隔离闸门的,确保隔离闸门严密关闭;无隔离闸门的,拆除一段管道并封闭管口或用阻燃材料将管道隔离。作业现场在建(构)筑物内时,打开动火作业点所处楼层10米半径范围内的所有门窗,便于泄爆;同时严密堵塞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的全部楼面和墙壁上的孔洞、通风除尘吸口,防止火苗侵入。 2.3.3动火作业开始前,停止一切产生粉尘的作业,并清除作业点10米范围内的可燃性粉尘,用水冲洗淋湿地面和墙壁(遇湿反应的粉尘除外);清除作业范围内的所有可燃物,不能移走的可燃建筑或物体用阻燃材料加以保护。 2.3.4动火作业时,有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并备有适量和适用的灭火器材及供水管路,确保作业现场及时冷却和淋灭周围火星。 2.3.5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要共同熄灭残余火迹,清扫作业现场,检查无残留火迹,确认安全方准撤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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