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空置房屋拆除规定 |
释义 | 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强制拆除、鼓励腾退、多元化利用,并保障农民利益。绝户房屋可回收利用或拆除复垦,整村迁移后老房子拆除,新房按一户一宅建造后拆除或缴纳代拆除费。 法律分析 虽然目前很多地区都在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整治工作,对于农村闲置的房屋开展清理整治,保障农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但却不是所有的闲置房屋都要拆除的。国家对于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 (1)强制拆除; (2)鼓励农民腾退; (3)闲置农房多元化利用;同时在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过程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民的利益。本集体农户家庭成员全部灭失的无人继承的,属于绝户的房屋。这种空心房村集体可以回收,能再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了就拆除复垦。异地扶贫搬迁,属于整村迁移的。迁移完毕并入住新房的,老房子全部拆除复垦。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搬迁户以奖励性补助金。村集体农民重新选宅基地建新房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办法建新拆旧入住新房后拆除,不拆除的要缴纳代拆除服务费或者不退换建房押金。 拓展延伸 农村空置房屋拆除政策及实施措施 农村空置房屋拆除政策及实施措施是针对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空置房屋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根据该政策,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政府将加强对农村空置房屋的调查和登记工作,确保准确掌握空置房屋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其次,政府将制定详细的拆除标准和程序,确保拆除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性。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农村空置房屋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拆除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此外,政府还将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空置房屋的合理利用,鼓励开展农村房屋租赁和二次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农村空置房屋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为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结语 农村空置房屋拆除政策及实施措施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大量空置房屋问题。政府通过加强调查登记、制定拆除标准和程序、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空置房屋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这些举措,农村空置房屋问题将得到解决,为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基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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