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银行的设立登记分为哪三步?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商业银行在申请设立时需要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核准文件。对于有限责任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设立流程,文章进行了详细介绍。最后提醒商业银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要按时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可能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法律分析 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之前,商业银行需先办理商业银行名称预先核准,并在提交审批前提交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商业银行名称。设立有限责任商业银行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商业银行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商业银行,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商业银行的,应当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核准登记 登记机关接到商业银行申请设立登记的全部文件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并依法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发出《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登记的决定。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颁发法人营业执照。商业银行经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商业银行即告成立,并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如果商业银行自取得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拓展延伸 商业银行的设立登记是银行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还需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金融许可证》。 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商业银行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文件和申请材料,如《公司章程》、《设立申请书》等。此外,还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和出资证明文件等。 设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应按照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总之,商业银行在办理设立登记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必要的文件和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结语 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之前,商业银行需先办理商业银行名称预先核准,并在提交审批前提交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商业银行名称。设立有限责任商业银行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商业银行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是设立商业银行的重要步骤,需要提交相应的文件并经过核准才能取得营业执照。如果商业银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业或停业超过6个月,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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