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何时算过期脱险? |
释义 | 交强险过期后,车主需要尽快续保险,只要脱保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仍可享受优惠。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保险金额较低,许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然而,第三者责任险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车主未续保交强险,发生事故时将面临巨额赔偿,被查出未投保交强险还需双倍罚款并扣留车辆。车主应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续保,以免面临处罚和风险。 法律分析 一旦过期就是脱险。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 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交警对刘畅的处罚合法合情合理。现在的车主因为工作忙,忘记交强险日期的人不在少数,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续保的就更少了。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结语 交强险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旦过期就可能带来麻烦和损失。及时续保交强险可以享受优惠,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在续保过程中,也要注意第三者责任险的补投,以免面临巨额赔偿。遵守交通法规,及时续保交强险是每个车主的责任。忙碌的工作不能成为忽视保险日期的借口。若交强险过期未续保,不仅会面临罚款和车辆扣留,还可能在事故中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请牢记交强险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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