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断交3个月以上,是不是不能累计使用 |
释义 | 医保断交3个月以上可以累计使用,具体如下: 1、医保断交3个月以上依旧累计使用,这是由于医保断交3个月缴费后,缴费年限不会清零,但是将会暂停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并且在医保停缴的次月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若想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将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 2、医保断交不超过3个月,是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的。建议这部分人群,尽快补交3个月的费用。那么从下个月起,就能正常使用医保服务,可以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3、医保断缴后,医保待遇从断缴次月起就停了。停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参与报销。断缴后重新缴纳的,医保可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恢复期,期满后才可以继续正常报销; 医保断交的影响还是挺大的,不仅仅是医保没有办法进行报销,还会影响一系列的事情,比如说缴费年限和看病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三十二条 (一)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职员从单位离职之后,单位将不再有为职员缴纳社保的义务。 在停职期间,职员可以为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若是因为没有时间办理等的原因,也可以暂时停止缴纳医疗保险。 切忌停缴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将会导致自己无法享有相关医疗待遇。第二十三条 (一)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充金,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中2002年12月31日前有符合国家规定工作年限且未中断缴费的,中断可予以补缴,其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月1日后参保的,从实际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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