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防民防相关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现代国防工程一般包括:指挥工程、阵地工程(包括设防阵地工程、导弹发射阵地工程、导弹技术阵地工程等)、军用通信工程、基地工程(空军基地、海军基地、导弹基地、后勤基地、训练基地和试验基地工程等)、国土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军事运输工程)及军用输油管线工程等。国防工程建设由国家最高统帅部根据本国的军事战略、国防建设方针及战场建设的需要,按照国家的财力、物力,组织制定国防工程建设规划及标准,由主管部门编制国防工程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军队具体组织实施。国防工程随着武器装备、战略思想、战争样式和工程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在导弹、核武器时代,国防工程呈现出向地下发展的趋势。进入以核威慑条件下信息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战争时期,武器打击精度和威力提高,杀伤破坏因素增加;战场的透明度和立体性、流动性加强;战场范围扩大;战争节奏加快、进程缩短而战前准备时间段延长。国防工程将呈现如下的发展趋势:1.适应战争样式的变革和新概念武器的发展,创建新的国防工程理论和工程防护理论,调整布局,更新设施,提高国防工程的整体生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2.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高新技术,广泛采用新材料、新结构和新设备,积极发展先机防护技术、工程伪装技术和工程隐身技术,不断提高国防工程的综合防护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3.跟踪深钻地武器和精确制导武器的发展,研究抗核武器触地、钻地爆技术,发展高抗力结构、多层高效隔震体系和高效全屏蔽工程防电磁脉冲体系。4.在重视已建国防工程加固改造的同时,加速战前应急国防工程的研究和部署。5.加快实现国防工程管理的智能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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