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过期办理需要的证件是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及其法律规定的其他必须要提交的材料等。法律规定,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