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应当列举哪些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制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办法; 11、公司通知及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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