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保单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可以去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一个交强险保单抄件。交强险标志丢失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一、机动车交强险怎么办? 机动车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公安交通违章记录信息平台查询投保车辆违法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发票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无误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 二、交强险赔偿新规定 我国交强险的赔偿新规定:1、已经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车辆人员以及他人人身受伤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追偿;2、但是对于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赔偿的。 三、售车未变更交强险保险是否应该赔偿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同样,为了保证机动车交强险合同的连续性,投保车辆的所有人变更也无须保险公司同意,所有人办理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无权拒绝。 由此可见,车辆所有权人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只是法律规定的例行手续,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失效。保险公司仅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拒赔的理由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