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监听任何人的电话是根据案情的需要,如果家属没有涉及案情是不会被监听的。是否被监听是根据案件性质,如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案件有可能会被监听。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二)便于监视、管理; (三)保证安全。 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