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三条: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2、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据统计,全国现有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青少年是在不了解毒品的危害性的情况下染上毒瘾的。所以,把青少年列为毒品教育重点对象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关键。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有利于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对毒品提高警惕。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念,远离毒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茁壮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学校开展宣传禁毒活动应该围绕:1、充分利用了全校集合、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等知识,使全体师生树立“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意识。 2、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课堂”活动。充分利用学课优势,结合教学内容,学校及各个班级进行了板报专题宣传禁毒、反毒的宣传报道,使全体师生树立“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的意识,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以及我国开展禁毒取得的重大成绩。 禁毒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什么纳入教育 "根据《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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