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应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一、女方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离婚女方能分房吗 女方父母婚前出资买房的,并且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原则上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父母婚内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法律认为属于赠与行为,且分如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属于个人所有或者共同共有。 三、离婚时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能够返还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是不能够返还的。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