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务监督委员会归谁管? |
释义 |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建立完善能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设,构成了村级组织“村三委”运行机制,由此构建起村级权力的制衡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村民议事会形成了现代农村基层治理的新构架,其职责主要是在村支部的领导下对村务决策、执行情况和集体资金、重大项目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是对村委会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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