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产生、公示和选举。候选人由党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或自荐报名,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然后通过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进行选举,以差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当选者。 法律分析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程序是: 1、产生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或村民代表自荐报名,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聘名额1名,候选人入选产生后,村党组织及时将候选人入选产生情况及名单书面报乡纪委审核、党委批准; 2、公示。村党组织应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选举。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过半数者得票多者当选。 拓展延伸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与任期规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与任期规定是指在村级组织中,为了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合法产生和有效履职,制定了一系列选举程序和任期规定。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提名、选民资格审核、候选人公示、选举方式等环节,旨在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任期规定则规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通常为一定的年限,以确保成员能够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这些选举程序和任期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促进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和良好运行。 结语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与任期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成员的合法产生和有效履职。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提名、选民资格审核、候选人公示、选举方式等环节,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任期规定则确保成员能够持续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和良好运行。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推动村级事务的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