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而不是6个月)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