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你好,一方实施家暴,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被家暴一方有权请求实施家暴的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若遭遇了家暴,建议搜集好以下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
 5、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录像。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