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判刑不一定就会被开除党籍。如果是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开除党籍。如果是单处罚金刑的,没有明确规定要开除党籍。如果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经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可不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