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多不多 |
释义 |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不多,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被拘留者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判处以下刑罚或者不需要逮捕; 3、涉嫌犯罪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 4、虽然应该被逮捕,但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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