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停业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
释义 | 企业停业赔偿员工标准如下: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该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歇业的认定: 1、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领取了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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