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公司终止后,它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建立清算组织,按照民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清算债权人的权利和负债。包括诉讼在内的所有外部民事行为都必须以清算组的名称执行。公司股东有义务组织设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可以依法清理企业财产,提起诉讼,接受外界直接赔偿。可以依法应诉,以清算所得的财产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