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上的附加条件是要吗? |
释义 | 合同上的手写附加条件好使。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所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内容订立附加条件。 一、合同变更付款方式的问题 合同付款方式发生变更一般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订立补充协议。变更后,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发生改变。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的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进行协商; 2、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后,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3、合同成立并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三、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在约定地点履行;没有约定的,也没有协议补充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一方所在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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