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收到申诉多久做出答复通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在接到刑事申诉书后30天内必须做出答复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应当递交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应当递交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没有书写能力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其口头提出的申诉制作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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