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雨露计划规定?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一、方式和时间 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我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式调整为:各县(市、区)直接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不再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二、补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在省定扶贫标准之外有自主认定贫困人口并进行建档立卡的地方,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的资助政策并报省扶贫办备案。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 未脱贫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脱贫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要求执行,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比对情况的通报》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为使“雨露计划”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国务院扶贫办将2017年“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信息与教育部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比对,并将结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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