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借款时约定如果不能还款,则债务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债权人,不多退少补,这样的约定在学理上叫做后让与担保。之前法律对后让与担保的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新的《民法典》颁布后,明确规定后让与担保中的以物抵债的条款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其他条款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