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罚金没有能力缴纳法院怎样处理 1、罚金没有能力缴纳分为以下情况: (1)犯罪分子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有以下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2)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1、一次或分期缴纳:一次缴纳是惯例,分期缴纳是例外; 2、强制缴纳: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 4、减少或免除缴纳: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