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罚金交不上怎么办 |
释义 | 刑事判决罚金交不起的,经过法院查询确有此情况的,可以暂缓缴纳,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要怎么来交纳罚金,没钱缴纳罚金怎么办 被执行人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如果没钱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确实有困难的,则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缴纳方式都有哪些呢? 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三、法律上规定单位犯罪的罚金多少吗 不论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法律对罚金数额都没有作出统一的具体规定,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自由裁量,因此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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