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仅限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