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试点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房产税试点范围有上海、重庆。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都被传出纳入了试点范围。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范围,但目前尚无完善的方案。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免征房产税的有哪些 免征房产税的有: (1)根据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有以下对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高校学生公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同时除以上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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