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复陷害罪构成? |
释义 |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怎么构成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窃取国家机关文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个方面缺一不可。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其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可能与滥用职权罪相同,但并不以造成重大损失为要件;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对象则既可是物,也可是人,被侵害的人没有身份限制。 3.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和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此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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