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给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时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需要以下资料: 1、工资会计记账凭证(补交时间段公司记账或是发放工资凭证); 2、补缴人的劳动合同(需包含补交时间段); 3、补缴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4、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 5、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非自愿); 6、补缴单位营业执照; 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补缴费用计算: 1、补缴金额=应缴社保费本金+滞纳金; 2、月应补缴本金=月应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3、滞纳金=应补缴费本金×0.05%×滞纳天数。 社保在出现断缴之后是可以申请补缴的,大家,如果想要补缴社保可以参照下面的流程来进行操作: 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社保申请; 2、到现场之后,需要按照要求填写一份《社保补缴申请书》,填写好之后提交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在收到《社保补缴申请书》后会对上面的信息进行核查,并针对参保人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就可以开始办理补缴手续了。 大家需要注意,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是可以补缴的,其余三种不能补缴。 温馨提醒: 社保补缴,不仅单位应缴的要补缴,个人应缴纳的那一部分也要补缴。 上述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社保少缴漏缴的补缴,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开始缴纳社保太晚,导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不足15年,这种情况就无法补缴,只能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选择延交,缴满15年后再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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