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入驻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违法生产金额不足1万元的,将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违法生产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货值金额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1、入驻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意味着想做外卖不能无证经营,需要在南宁注册公司或个体商户以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明确了外卖平台中“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在质量安全、品质等保持一致。 3、餐饮服务的提供者需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项目从事经营范围,不得超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