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工厂的老板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用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但是要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一般财产扣除完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仍然无法还清全部债务时,一般债权人要按比例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