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安部经侦局第一分局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受理经济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 立案 。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8: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