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哪些案件? |
释义 | 公安经侦部门负责什么案件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1998]80号)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公通字[2008]9号),经侦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84种案件:1、资助恐怖活动案2、走私假币案3、虚报注册资本案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7、妨害清算案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9、虚假破产案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11、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13、为亲友非法牟利案1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1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18、违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19、伪造货币案2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2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22、持有、使用假币案23、变造货币案2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25、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26、高利转贷案2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29、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30、妨害信用卡管理案3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32、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3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3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35、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36、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37、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38、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39、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40、违法运用资金案41、违法发放贷款案4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4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44、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45、逃汇案46、骗购外汇案47、洗钱案48、集资诈骗案49、贷款诈骗案50、票据诈骗案51、金融凭证诈骗案52、信用证诈骗案53、信用卡诈骗案54、有价证券诈骗案55、保险诈骗案56、偷税案57、抗税案58、逃避追缴欠税案59、骗取出口退税案6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6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6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6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6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6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66、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67、非法出售发票案68、假冒注册商标案6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7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71、假冒专利案72、侵犯商业秘密案7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74、虚假广告案75、串通投标案76、合同诈骗案77、非法经营案78、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79、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80、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81、逃避商检案82、职务侵占案83、挪用资金案84、挪用特定款物案 公安经侦大队受理范围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走私假币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妨害清算案、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为亲友非法牟利案、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伪造货币案、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持有、使用假币案、变造货币案、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高利转贷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编造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案、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逃汇案、骗购外汇案、洗钱案、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有价证券诈骗案、保险诈骗案、偷税案、抗税案、逃避追缴欠税案、骗取出口退税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非法出售发票案、假冒注册商标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假冒专利案、侵犯商业秘密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虚假广告案、串通投标案、合同诈骗案、非法经营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逃避商检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挪用特定款物案。 经侦大队立案流程,经侦大队立案流程多久 经侦大队立案流程如下: 一、受理。报案人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当受理,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决定是否立案。 二、立案。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这个审查立案的时间一般为七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经侦大队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经侦大队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这要看涉嫌的罪名。如果是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如果是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4种案件》第一条至第八十四条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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