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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工程付款方式三种
释义
    

法律主观:
    


    工程付款方式: 1、 签订施工合同 之后,业主有预付款(一般10%,分三次付清)。 2、每月完成合同工程的部分,通过现场监理认可签字,业主中期支付(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竣工后,除预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的都付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完成后(一般为两年),业主付清所有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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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