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了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一、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了哪些人 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了: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指定辩护人的流程是什么 指定辩护人的流程是: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于决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律师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于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刑事法律援助公函应当载明承办律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