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毕业证学位证公证办理材料 |
释义 | 天津毕业证和学位证公证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由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 天津毕业证和学位证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通行证等); 2. 毕业证和学位证; 3. 2寸免冠照片2张。如果需要增加公证书件数,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张照片,以此类推; 4、由其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可以查询的除外);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对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或者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时,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对于天津毕业证和学位证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身份证件:首先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以便公证机构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 毕业证书:需要提供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证书的真实性。 3. 学位证书:同样需要提供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证书的真实性。 4. 成绩单:根据公证的具体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公证书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公证书申请表》,提供公证所需的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6. 公证费: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公证费,以获得相应的公证证明。 此外,申请人还需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申请公证的具体事项、公证用途等。若申请人不清楚相关证明文件或要求,可咨询公证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结语 此外,还需要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请确保所有提供的文件和证件都是真实、有效和完整的,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修正):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 (三)办学规模; (四)学科门类的设置; (五)教育形式; (六)内部管理体制; (七)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八)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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