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刚结婚不久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自己的生活困难,并未完全共同生活在一起很长的时间,所以可以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彩礼返还的情形如下: 1、双方只是出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如果结不成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则可以要求返还; 3、需要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彩礼导致债台高筑,此时离婚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彩礼返还额度的认定,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的酌定返还额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