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退彩礼吗 1、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要退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同居,那么女方就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同居了,并且已经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已经领完结婚证了,那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退还部分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