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挪用公款的解释包括以下内容: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个人使用,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还未还清的,那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个人使用,并且用于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那也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个人使用,并且数额较大且进行了营利活动,那起点数额就是一万元至三万元;还有其他情况。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案件解释内容包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则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其他情况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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