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辅警/协警的正式身份是普通公民,并不是人民警察。所以根据相关规定:社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驾驶警用车辆(不论是汽车还是摩托),属于违法行为!且对于转借警车的人员,需要给予处分。《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第二十条规定 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法律依据《警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按规定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的; (二)不按规定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 (三)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人民警察证的; (四)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警车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 (七)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