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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产证时要注意什么
释义
    办理房产证时要注意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注意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约定取得两证的注意核验是否齐全;注意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一、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签订购房合同需多加注意的地方:
    1、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3、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4、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5、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6、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7、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二、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2、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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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8: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