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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释义
    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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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3: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