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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威胁别人属于什么罪
释义
    威胁别人属于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具体类型有以下几点: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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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