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州个人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
释义 | 内江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在2015年内发生了变化。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除以2,然后乘以缴费年限和1%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对于50岁、55岁和60岁的参保者,计发月数不再是120,而是195、170和139。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2015年内江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由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除以2,然后乘以缴费年限和1%得出。这个值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加上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再乘以缴费年限和1%。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对于50岁、55岁和60岁的参保者,计发月数不再是120,而是195、170和139。 【医疗保险】 内江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达州市医疗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达州市医疗保险缴费计算方法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的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 2. 缴费比例:医疗保险费用的缴费比例为8%。 3. 缴费基数确定:参保人员的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确定后,医疗保险费用按照缴费基数的8%进行缴费。 4. 缴费期限:参保人员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内,按照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5. 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或者按月缴费。 6. 缴费基数调整: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数发生变化的,医疗保险费用应按新的基数进行计算。 7. 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 医疗保险补偿:参保人员在发生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后,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医疗保险补偿。 以上是达州市医疗保险缴费计算方法的详细规定,参保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险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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