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悄春敬现时;或是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经过股东会特别决议,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的;或出现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时,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森知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启慎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