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公司清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帐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九)处理公司财产;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清算后资产应如何进行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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