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职者在应聘时要关注哪些方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求职者在应聘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包括真实个人资料的提供、强调自己的优势、突出自己的成就、展示自己的学习态度、体现出团队合作能力以及慎签劳动合同等。同时,文章也提醒求职者要慎中介机构,树立证据意识,保管好有关证件,增强安全意识等方面。最后,文章强调了《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规定,以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求职者在应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真实个人资料的提供:求职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水平、证件情况等重要信息,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强调自己的优势:在简历中,求职者应该强调自己的优势和技能,与应聘岗位的要求相匹配,使自己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 3. 突出自己的成就:求职者应该客观地描述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如曾经参与的项目、所承担的角色、完成任务的时间等,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4. 展示自己的学习态度:求职者应该展示自己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如参加培训课程、研究行业动态、参与社区活动等,以体现自己对工作的热情和对未来的信心。 5. 体现出团队合作能力:求职者应该展示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如曾经参加过团队项目、在工作中积极沟通、合作等,以证明自己能够适应团队工作环境。应聘者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属于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2、甄别中介机构 目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很多,一些人就以此为幌子骗取钱财。因此,在求职时一定要认真辨别。首先要看中介机构有没有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的营业许可证照,其次是要对其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最后要慎交有关费用,必要时到其介绍的用工单位实地考察一番,对那些大包大揽、把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说得完美无缺的中介机构,更要格外小心。 3、慎签劳动合同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一定要慎重。一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要搞口头约定或君子约定。二是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要什么条件都答应对方,更不要签生死合同。三是要把合同里的条款看清楚,弄明白。四是要慎交押金。 《劳动法》禁止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先交押金后签合同的办法。此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树立证据意识 解决劳动纠纷、打劳动争议官司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打工者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出现劳动纠纷后,因为缺少证据,往往官司不能胜诉。因此,打工者平时应注意搜集厂方收取押金的收据、拖欠工资的欠条、双方签订的合同等,一旦出现劳动争议或纠纷,可作为证据。 5、增强安全意识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同时,劳动者自己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劳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6、保管好有关证件 在求职中一般需要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外出就业卡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常以扣留被录用者的证件作为留人、管人的尚方宝剑,给打工者带来许多麻烦和经济损失。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因此,打工者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如果用人单位一定要用,可用复印件。如若用工单位强行扣留证件,则属违法行为,打工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相关证件一旦丢失,打工者要及时补办或采取其他的处理措施,以防引起不良后果。 拓展延伸 在求职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1. 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公司政策。了解公司对员工的规定以及自己需要遵守的条款。 2. 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要留意非常难懂或术语使用不清的条款。如果对某些条款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人力资源部门。 3.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社交媒体账号等。这些信息可能会被用于商业目的或泄露给第三方。 4. 在面试过程中,确保自己了解公司的业务、文化和价值观,并询问自己是否有能力胜任该职位。 5.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进行背景调查,一定要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调查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6. 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例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提供福利,可以咨询律师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7. 不要签署任何未经授权的文件或协议,例如保密协议或其他限制公司活动的协议。 8. 在离职时,确保自己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工作,例如交还公司资产、完成未完成的项目或工作等。 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一些意识和行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在签署任何文件或协议之前咨询律师,可以帮助自己在职场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求职者在应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真实个人资料、强调自己的优势、突出自己的成就、展示自己的学习态度、体现出团队合作能力、慎签劳动合同、树立证据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保管好有关证件。同时,求职者还需注意甄别中介机构,避免受到欺诈行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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